- 江苏:一律不批新化工园区,一律不批化工园区外化工企业!
[微LINK化工 整理] [2020-04-09]
日前,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通知称,当前,面对复杂变化的外部环境,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环评审批服务,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起到了优布局、控规模、调结构、促转型的作用。但近期发现,少数地方片面追求审批速度,降低生态环境准入要求,放松环评审批标准,或以改造、投资拉动为名接收落后产能和工艺转移,高消耗、高污染、高排放项目引进又有所抬头。为切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现就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通知,并罗列了11条建设项目环...
- 化企敷衍整改?搞变通?他们究竟在危害谁的利益?
[] [2019-06-11]
四川绵竹新市工业园区敷衍整改
部分企业环境污染问题依然突出
2018年11月9日至13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四川省绵竹市新市工业园区开展“回头看”,发现该园区磷石膏消减不到位,部分企业生态环境问题突出,对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没有达到督察整改要求。
1 基本情况
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绵竹市磷化工企业密集,共计11个不规范堆场堆存磷石膏约2,000万立方米,大量淋溶水未经处理直排沱江支流石亭江。
四川省督察整改方案明确提出:重点推进德阳、绵阳磷化工企业和磷石膏堆场整治,完成24个磷石膏堆场整治;...
- 这29条环境违法行为可举报!奖励500~2000元
[] [2019-03-20]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和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山东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规定》,鼓励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举报的内容、性质、协查程度和环境违法行为的危害情况,分别给予举报人500元、1,000元、2,000元奖励。
1 举报下列环境违法行为的给予500元奖励:
(1)工业项目日均超标排放污染物的,或者被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的;
(2)已被责令限产、停产治理,未完成治理任务或者未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验收通过,擅自恢复生产的;
(3)新、改、扩建项目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擅自开工建设的和违...
- 2019年第二轮环保督查:八项必查!
[] [2019-01-25]
2019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即将启动!环保风暴又要来了吗?去年有多少企业被查处?2019年的环保督察有何不同之处?这次要严查的8个项目,有哪些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2019年1月18日至19日,2019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召开,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表示,我国将用4年时间,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与上一轮不同,这一轮不仅对省(区、市)党委和政府进行督察,还将对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中央企业开展督察。
今年,将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推动出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启动第二轮中央生...
- 注意!江苏企业可申请停限产豁免!
[] [2018-10-22]
《江苏省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试行)》10月16日正式出台,办法明确污染排放水平明显好于同行业其他企业或者涉及重大民生保障的企业,在确保符合环境管理要求和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在江苏省执行秋冬季错峰生产计划时,免予执行停产、限产,或者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过程中,原定预警响应级别要求停产的,免予执行停产,按照最低限产比例执行限产。
本办法的出台,是江苏省环保厅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科学实施差别化错峰生产措施,引导企业主动治污,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体现...